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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步股份(603557)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索赔持续征集中
发布日期:2024-04-25 08:22    点击次数:166

起步股份(603557)索赔征集中

———[内容提要]———

♦于2019年4月17日至2022年01月1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2年01月1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起步股份(603557)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提出索赔。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最新消息]———

2023年5月11日,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起步股份,603557)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2023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8号)。

经查明,起步股份及相关人员涉嫌违法事实如下:一、起步股份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二、起步股份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上述违法事实,有起步股份相关定期报告和公开发行文件、会议决议、财务资料、采购合同、情况说明、银行账户资料、服务器全量备份电子数据、道讯系统相关数据、相关客户、供应商提供的财务资料、工商资料、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 2020 年报审计重点问题汇报、微信聊天记录、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针对起步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决定对起步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现我所正在征集起步股份(603557)索赔投资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于2019年4月17日至2022年01月1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2年01月1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起步股份(603557)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参与诉讼挽回损失。

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号:31110000MD023535XE)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积极主动参与索赔,以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及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截至目前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股民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包括:东方网络、宁波东力、中信国安、索菱股份、昊华能源、冠福股份、飞乐音响、长园集团、每日互动、摩登大道、雅本化学、粤传媒、同洲电子、中捷资源、广州浪奇等上百家上市公司。

股份投资者中捷资源宁波东力同洲发布于:北京市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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